东京审判指1946年1月19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日本东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首要战犯的国际审判。1946年1月19日,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根据1945年12月16---26的莫斯科会议规定,发表了特别通告,设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,同时颁布了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》,其内容与英、美、苏、法4国在伦敦签署的《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》基本相同。中国委派法学家梅汝璈为法官。
乘坐美军巴士,在护送下前往法庭的被告们。
开庭之日,搭载被告们抵达市谷法庭的美军巴士。
“怪人”田中隆吉出庭。
进入法庭的小矶(中间者)、广田(其后)。
嶋田的辩护人布拉南。左侧为检察官基南。
首席检察官基南的开篇陈述:“我们为了文明而开始战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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